学校小霸王讲述往事:从被欺负到欺负人
.?vHoNvo (2008-11-11 更新时间: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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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S0,y c@2a)S8Y] G@KDRv “你好,请问你要点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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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d1 dS8ydG2 “你好,一碗米粉卖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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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香江野生动物园附近的一个居民点,一个衣着朴素的少年正在帮着妈妈料理着一间小小的餐饮店。1.78米的个头、相貌俊秀,再加上礼貌的用语和轻快的步伐,这位少年常常引来客人的赞许。
!w}b}+]GB b"aF-,M> 但是,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少年竟然曾是组织过两个“帮派”的“领袖人物”;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少年手下曾“指挥”60多个“马仔”为他服务;谁也更想不到,就是这个少年,一周可以收到“保护费”多达3500多元……
hFo29oN g>@a 他就是我们今天故事的主角——阿隆。在本报连续报道“校园勒索事件”后,阿隆主动站出来讲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让我们听听他是如何走上这条道路的,他是如何被别人欺负的,他又是如何勒索别人的。
:R`e<g~4 's.e"F# 记者何有贵、何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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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wV {cUGksz]} _Vl~'+ e 2005年的9月1日,我成为广州市三元里中学的初一学生。就在我快走进校门时,两三个男青年在校旁的士多向我打招呼,我没有过去,还快步往教室赶。等到课间操结束后,五六个初二、初三的学生向我走过来,要我中午放学后等他们一起走。
-u(,*9]cJ* Lk!m1J5 中午放学后,我背起书包急急走出校门,一心只想回家吃妈妈煮好的饭菜。走出校门不远便看见早上招呼我的青年人,这次有8个人,围坐在士多前,都穿着便服,显然是校外的人。他们见我出来,便一下子围上来,二话不说将我拖到一条小巷子中。还没弄清楚发生什么事情,8个人就发疯似地抡起拳头将我打倒在地,接着是一阵脚踢,打我的人越来越多,从开始的8人增加到最后的20多人。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双手护着自己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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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 et/:vLl13 他们为什么打我?我不认识他们,怎么就得罪了他们呢?他们打我的地方离校门不到100米,那是一条小巷子里一个阴暗的屋檐底。那时我只有13岁,被打了也不敢跟学校老师说,怕他们知道后会打得更凶。我不想被父母知道。于是,大热天里,我天天穿着长袖衫,因为手臂和腿脚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v6|j.; Zs]n0iwM'@ 一个月后,我遇到住在我家楼上的一个同学,他是我们学校初二的,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了自己被盯上的原因:原来是一个同样跟我毕业于百事佳小学的初二男生(绰号阿DOG)发起的,理由是读小学时我们有过一次口角。
s=]NKJaQH b*Q3j}c Z 第一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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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V+ep \vJ0Mhk1 投靠“老大”保护自己
S6}_N/;6~ Q5}XD “这不是办法!”得知详情后,我知道必须做点事保护自己。我开始刻意跟外面的混混接近,陪他们一起玩,晚上喝酒、吃饭、打牌,不到一个月便跟他们成为了“兄弟”,并认了一个“老大”。
s1E 0atT $E&T6=Wn 一天,我提起自己曾经被欺负的事情,他们听说后立时表示 “要替兄弟出一口气”。下午放学后,刚走出校门的阿DOG被我们一行20多人拉到我当时被打的巷子里。阿DOG的4个同伙刚好在那儿,于是,他们5人被我们狠狠地揍了一顿。以前我受的是拳脚之痛,而我的兄弟们有一半拿的是铁制的水管。十几分钟后,阿DOG他们已遍体鳞伤。
2WDe34 zrqI^i"c “这是替我朋友还的。”复仇后,我们一起上了桌球室,“老大”问我:“爽不爽?”,“爽!”上学一个月来,我第一次感到快乐,尽管我那时很害怕会被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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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 第二次选择:
Z.&/,UU:4 ]tXIe?>9 自己做“老大”保护别人
>|c?ZqW :._Igjj$= 直到有一天,我想自己组织一个帮派。一直以来,我发现有些初一新生也有类似我的经历。刚进入学校,人生地不熟的时候就因为种种原因被瞄上,长期处在拳脚相加的生活中,而且小孩子们不敢跟家长和老师沟通。我觉得可以拉拢他们,号召他们凭借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
X4]miUmh eAo+w*D( 招兵买马只有一招,而且屡试不爽。学校里的混混们看谁不顺眼了,就会在课间聚集在学校小卖部,部署好下手的时间地点。我收的第一个“马仔”是初一(3)班的阿龙。那天在收到信息后,我在他们到达士多前便喝着汽水候在那儿。就在4个人开始围打阿龙时,我找个空隙挺身而出,装作路见不平的正义姿态,帮忙挡了几下。当然,那些小混混不敢怎么伤我。他们一哄而散后,我向惊魂未定的阿龙发出邀请,他心怀感激,当即应承做我的“马仔”。之后便如法炮制,随着我的人马日渐众多,拉人入伙的效率也成倍提高。
(6B; %.hJDX\j 以我和校外青年牵头的“斧头帮”不到一个月便聚集了40多人。我这个“老大”要做事情,就是获知“马仔”跟人有矛盾时,拉兄弟们去打架摆平。当时,这就是我心目中的事业,我几乎不去学校,去了也是在盘算着“江湖”中的事情。
Xy%||\P{) 1a/C(4_k 帮里的老二是阿龙,老三是阿紫,我们经常一起出去玩。渐渐入不敷出,阿龙提议向受我们保护的“马仔”们收会费。会费一周交一次,记得第一次收了300多元。此后,阿龙负责每周收钱,阿紫负责打架前通知大伙,我便是“斧头帮”的决策者,我们一天待在桌球室十几小时,那成了我们的指挥部。有一天,校外的兄弟抢了几部手机,卖了4000多元,于是拉我们3个“高层”去玩,一去就十多天,“马仔”们陆续被仇家报复,却联系不上我们,因此被打得很惨,他们觉得被我们欺骗了,“斧头帮”也就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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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P 第三次选择:
HHZw-/s,% `kJ)E;v;3 重组帮派一心收保护费
Pjk2tf0j` NTD1QJ 恢复“独立”后,我们三人还是经常跟外面的那群哥们混,很快就不够钱用。我希望“东山再起”,和阿龙、阿紫一拍即合,再次集合人马,不到两星期便召集了近60人。除了我们三人,再外加12个干部,其中6人负责收钱,6人负责召集人打架。会费改名为保护费,每人每周交纳的费用从最初的25元升至后来的60元,阿龙最多的一次能收到3500元,他负责向6个主管“干部”催缴款项,“反正把钱收到就行,不管你们用怎样的方式”。 做了一阵子老大,我们开始感觉“打架没意思”,就想着收钱。
g5y`XFY PDPK|FU 我的新帮派改名为“飞龙帮”。为壮声势,我们打架时都穿着统一的制服——黑底画白龙的短袖衬衫。记忆中在初一的下学期,制服就发挥了功用。
_}Qtx/Cg >O<a9wz 那天我经过百事佳小学门前的士多。当时坐着3个喝酒的男青年,其中一人伸脚绊了我一下。我转身问:“你想干吗?”“想打你!”我说:“好!你们等着别走。”十分钟之后,“飞龙帮”的50人与对方的40人就在马路旁干了起来,挤得来往的行人都要绕道路的对面。我们个个手持85厘米长的铁水管,一下子就将他们打得惨不忍睹。大约一分钟后,4架警车呼啸而至,我们立刻一哄而散。脱掉黑底白龙的制服,包起水管,装进塑料袋,穿回备好的便装后才敢放慢脚步的走进路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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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l s aXQS0>G%( 除了阿龙,阿紫和12个“干部”,下面的“马仔”根本不知道老大是谁,想起可笑,有不少人还曾经在学校里挑衅过我呢!其实,不是我故作神秘,而是混混们的共有心态——我们都最怕警察,怕小的被抓住后会供出我这个“老大”。
?)J/uU2w D{s87h 最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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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x#+ p@kRo#~l 跟父母在一起最幸福
S9Oz5_x Dm{Xd+Y 当时除了公安局,我哪里都不怕去。前阵子在街上见到我以前的“哥儿们”,他们现在打架已经不用铁管,改用刀了。我劝他们改过,他们还以为我在开玩笑,其实,我真不想看到过去的哥们再过这样的日子。
zzhZ1;\ O-HS)g$2 在“疯狂”了一年半后,我被父母“骗”进了广州市工读学校。在工读学校的一年可以说是我人生转折的一年,这里让我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从新穗毕业以后,我回到父母身边,每天从早到晚就是一家人经营自己的小面店。回想从前,我可是经常睡网吧的包厢,一个多月不回家,根本不理会家人的劝说。现在,我觉得跟父母在一起是最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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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FU#F 26g]_Igq jan}}7Dly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