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留宿男网友后家中被盗 网上公布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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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7月28日报道 日前,天涯社区突然出现了一篇发动“人肉搜索”寻找小偷的帖子,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网友Windy将在QQ上认识的男子带回家,不料家中的财物却被该男子洗劫一空。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发帖者———在成都念书的18岁女孩Windy。“我现在不挂QQ了,以后也不再见网友了。”Windy称,她已经报案,更对当初的无知悔恨不已。 b9[KdVsT6^ _C v({m&N 网上求助 yA%(!v5UT XelY?Ph,, 发出“人肉搜索帖” zh$[UdY6 H1uNlPT 日前,天涯社区成都专栏中突然出现了一篇题为“请求启动人肉搜索查找小偷下落!!必有重谢!”的帖子。发帖人Windy称,7月22日下午1时许,她朋友家里被盗,被窃财物价值 10000元左右,请求人肉搜索查找小偷,并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和QQ号码,向网友征集线索。在这篇帖子中,还有四张同一男子的照片,Windy称,照片中的男子就是小偷,该男子自称是成都人,名叫毛某,18岁,在成都西玉龙街附近学习过街舞。 X[8m76/V z.g'8#@
“遭偷了,报警三!!”此帖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对Windy的遭遇表示同情,并积极为Windy出谋划策。但也有网友在看帖后分析,Windy应该是带网友回家,因为大意没有做好防范措施才导致被盗,并提出了委婉的批评和提醒,也有网友对帖子内容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 =:U63 jg?B][ 为了了解具体情况,记者按照帖中的手机号码拨通了Windy的电话。 VVdgNT|}W K1Tq7/N 一番懊悔 =KwG;25hX 30Nya$$A= 认识三天就带回家 ?op6_a-wm W'\{8&:! Windy说,自己今年18岁,外地人,在成都读书,和另一名女生在肖家河附近租了套一套二的房子。7月19日,她在家上网,一名男子突然加了她为好友,男子说自己是学街舞的,而且跳得不错,喜欢跳舞的Windy立刻就和男子聊上了,Windy觉得该男子给人感觉还比较可靠,两人于是约定过几天见面,由男子教Windy跳舞。 Xc2Oa
p+ymtPF 7月21日下午,两人在罗马假日第一次见面。Windy说,当时男子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蓝色的鞋子,给她留下的印象还不错。由于当时天气太热,她便把男子带回了附近的家中坐坐,当晚还留宿了该男子。次日中午,Windy和室友一同去上课,下午5点半下课回家时,发现家中的两台电脑、手机、MP4等物全被洗劫一空,失窃的财物价值过万元。 ,jyNV<d
I tr2@{xb Windy和室友立即报了警。“中午去上课的时候我知道他在家里,但我当时根本没想到他会做这种事情。”Windy说,男子所说的个人信息她都没有核实过,两人认识才3天。在朋友的建议下,她将男子的照片发在了天涯论坛上,希望借助“人肉搜索”找到男子的下落。 /vFw5KUu }XCHoB “我的父母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家里所有人都说了我。”Windy说,事后她一直感到非常后悔,她决定以后不再挂QQ了,也不再见网友了。 o/9(+AA> 93%U;0w[Nw 律师说法 Y%$57,Bu n VdR5ZP 帖中措辞涉嫌侵权 6uQfe?aD 9hI4',(rE Windy在帖子中明确指出,照片中的网友就是小偷,是他偷了财物。对此,四川大家律师事务所的邱平律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邱律师说,依据法律,只有相关执法机关才能确定谁是小偷,而当事人并没有确定谁是小偷的权力,在公安机关还没有破案、确定照片中的男子的确偷盗了该当事人家中的财物的情况下, Windy在帖子中的措辞有些不妥,涉嫌侵权。本报记者简强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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