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新闻追踪:男子恶意取款被判无期续:案件重审延后1个月 a>Uk<#>2?a :Cw|BX@??U 嘉 宾:吴义春 黄娜 许彩亮 侯登华
xe2Ap[Y'M 简 介:
wCvtw[6 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2006年4月21日10时,一个年轻人站在ATM机前,一次次的取款,一共取走17.5万元人民币,原因是,他每取1000元,卡里仅扣1元。携款潜逃一年后,许霆在陕西落网。2007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无期徒刑。此事一经公布,顿时掀起轩然大波。17.5万元就判处无期,是否量刑过重?究竟许霆事件银行该不该负责?本期节目,且看各位嘉宾的精彩争论...
s*:J=+D]G 新闻背景:
Dq
Kk9s;6_ 内地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霆来到广东天河区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www.canton8.com不良信息过滤】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7f'9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