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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五少年围殴同学弃尸荒野 事后商议找人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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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12月22日报道 “他欺负我,所以我才要打他。”据公诉机关指控,年仅16岁、还是在校学生的阿兴,认为同学何某老是欺负自己,他竟纠集了一班年龄最大才刚满18岁的朋友,将何某诱骗至山上,用西瓜刀、木棍、铁管等凶器将何某残忍杀害,并弃尸荒野,尸体一直到1个多月后在群众扫墓时才被发现。 B1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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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该案在佛山中院一审开庭审理,阿兴当庭认罪,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而另一被告麦某全,则称自己并没有到过现场,根本没有参加过行凶,其他嫌疑人将另案处理。 W'{o`O=G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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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行凶后预谋找人顶罪 oZ\zi>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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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诉机关指控,阿兴与受害人何某同为顺德区某初中的学生,他觉得何某经常欺负自己,于是纠集麦某全、阿辉、阿劲、阿斌(后三者为未成年人)四人,准备报复何某。 #7Jvk_r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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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决定在去年2月26日对何某进行报复。阿兴堂而皇之地拿着西瓜刀来到杏坛医院桥头,阿辉也带着一根木棍,和阿斌、阿劲一起与阿兴会合,麦某全不久也带着两根水管风风火火地乘出租车来到。他们最后决定将何某诱骗至杏坛镇西登篮球场。 )~be<G(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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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到山上杀害再弃尸 ]=G  d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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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中午1时,接到电话的何某来到了篮球场,阿兴等人又以抓鸟为名,将何某诱骗上山。当他们来到西登水利村北侧山坡时,阿兴等人将何某团团围住,阿兴一脚踢在何某的脚眼处,接着其他人一起拥上将何某打倒在地。这时,打红了眼的阿兴拿着刀朝何某的背部、手部、脚部一阵乱砍,没多久,何某就被阿兴等人活活地打死了,阿兴他们将何某搬至附近的草丛中,并用树枝掩盖何某的身体。 Y. K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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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完尸体后,阿兴等人竟还聚在一起商量,如果警察发现了他们杀人,他们就找一个姓麦的朋友出来顶罪,阿兴等人还为此专门串了口供。 &6&$vF6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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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4月5日,何某的尸体被上山扫墓的群众发现。当时他的尸体已经高度腐败和白骨化,最终通过DNA鉴定,才确定尸体的真实身份是何某。 'b:Uaf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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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同为被告两人认罪态度各异 <Gj]XA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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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9时许,该案在佛山中院少年法庭内一审开庭。然而作为被告的只有阿兴和麦某全两人,其余三人在起诉书中则交代为“另案处理”。阿兴承认了自己的策划和用西瓜刀砍受害人何某的犯罪事实。但是,他表示,自己只是砍到了何某的背部和腿部。而根据法医报告,死者的致命伤应在头部。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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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的律师选择了有罪辩护。他补充表示,阿兴的行为是报复过当,父母的离异对他性格上产生了一些影响,这点也希望法院可以采纳。同时,阿兴在犯罪时未超过18岁,是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理。 <tgfbY^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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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某全一开始就表示他以前的供述是警方诱供,全部不属实。他是6月1日被公安机关叫过去的时候,才知道事实的始末。 9S/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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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方马上回应:“如果你没有参与过事件,那么你供述的细节是怎么来的呢?”在犹豫了好一阵子后,麦某全表示,有一部分事实是公安亲口对他说的,有一部分是自己想像出来的。 ge|Cv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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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天我一整天都在宿舍睡觉,我根本没去过现场。”在麦某全如此陈述后,公诉方马上又提出质问:“你在6月以后的供述,与2月26日事隔了4个月,你还能记得那么清楚你那天上夜班?”“我……看过我的工卡,我那天之前的晚上上夜班,我上完夜班一般都会睡一整天的。”麦某全说出这段话还费了一番周折,但最终还是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 PwC^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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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某全的辩护人苏用和律师更是在口供、证人证言以及电话清单的问题上,与公诉方针锋相对。苏用和此外还提出质疑,案中5人已经全部被抓获,为何只有两人成为被告,认为这是公诉方对案中当事人有“双重标准”。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刘艺明 李永安)
[ 此贴被小棠在2007-12-23 17:11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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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纸:30 | 操作人: 小棠 | 理由: 世风日下
  • 顶端 Posted: 2007-12-22 10:53 | [楼 主]
    spica
    Os quiero para siempre.
    级别: 论坛版主

    多谢发贴的人[3191]

     

    都幾正路.
    歡迎光臨我的店鋪: http://shop57054641.taobao.com/
    顶端 Posted: 2007-12-22 11:12 | 1 楼
    anomesdia
    本强颜欢笑,却泪已满襟
    级别: 普通人

    多谢发贴的人[1145]

     

    好凶狠喔
    顶端 Posted: 2007-12-22 12:13 | 2 楼
    panliluo
    o良少o
    级别: 强人

    多谢发贴的人[39]

     

    家阵D细路好狼死!!!
    顶端 Posted: 2007-12-22 15:45 | 3 楼
    cing
    级别: 强的不是人

    多谢发贴的人[25373]

     

    未成年都要判死刑,甘先得架




    顶端 Posted: 2007-12-22 16:17 | 4 楼
    xjb
    级别: 新人

    多谢发贴的人[3730]

     

    要求重判距地
    顶端 Posted: 2007-12-22 19:00 |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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