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子鯁死不報警 母認棄屍
ZZ(@:F 1}pR')YL[ 【明報專訊】3歲男童疑怕被母親責罵吃東西太慢,急吃糯米雞時鯁喉窒息,身為母親的沒有報警,眼睜睜看?兒子死亡。其後她在家中抱屍半日,因怕被控謀殺,於是用垃圾袋將兒子「打包」,並親睹垃圾車運走屍體後才離開。男童母親昨承認阻止屍體埋葬罪成。控方表示,相信男童屍體已長埋堆填區。
Vh8uE xpk|?/6 被告稱兒子食糯米雞鯁死後,將其屍體放入垃圾膠袋棄在住所附近的垃圾堆,警方當日拘捕被告後,將她押返現場調查。
&)l:m. Xy{+=UY 29歲被告梁敏琪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阻止屍體埋葬罪。由被告棄屍至事件被揭發,事件相隔近兩個月。負責案件的九龍城重案組高級督察羅國凱昨表示,環保署估計男童屍體已被埋於將軍澳堆填區8至9米深處,署方曾打算展開挖掘,其後警方與律政司商量後,認為尋回童屍機會不大,對佐證起訴亦沒有幫助,遂決定不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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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體長埋堆填區
8{YxUD V("1\ 法官昨亦特別詢問童屍身在何處,但控方指因事隔多時,屍體已長埋堆填區,尋回屍體機會不大。
:]s] =q&] M@\'Y$)Y{ 曾先後被控謀殺及殘暴對待兒童的被告,經控方修改控罪後,昨承認一項阻止屍體埋葬罪名,至於虐兒罪則獲控方不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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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y'Qnt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指出,雖未有?象顯示被告犯案與精神問題有關,但指被告思想簡單,僅得中一學歷。她曾任餐廳侍應,誕下案中兒子梁俊軒後便停業領取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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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押下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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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EHZSM5hu 法官麥健濤特別向被告指出,她如此棄置兒子屍體並妨礙當局調查男童死因,干犯的罪行十分嚴重,雖然她已向警方解釋兒子死於進食時窒息,但目前仍沒有其他獨立證據證實男童的死因。
B(falmXJ ||V:',#,W 麥健濤遂為被告提取心理、精神、感化官及背景共4份報告,押後至1月8日宣判,梁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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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 案情指出,梁與兒子獨居於九龍城道寓所,她在警誡下承認於今年6月14日清晨5時許,她為兒子買糯米雞作早餐,並讓兒子獨自進食,她則往睡覺。當她起?時,看見兒子仍在吃糯米雞,被告稱兒子可能怕因吃得太慢而被責備,遂加速進食致鯁喉。梁曾為兒子拍背及用手指扣喉,但兒子沒反應並停止了呼吸,她不知所措,擁抱兒子直至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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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h Sx2j~(pOr 案情續指出,梁其後下樓購買垃圾袋,並在街上流連至晚上11時。梁又致電男友曾永興叫他來到寓所,男友勸她報警,但她不接受,反將兒子屍體放入垃圾袋,帶往附近7-11便利店門外的垃圾堆。梁要求男友離開,並在附近待垃圾車將垃圾運走才回家。
=+p+_}C lu_Gr=#O 其後,梁母多次致電要求與外孫通電話被拒,及後在7月5日與梁失去聯絡,梁母遂報警。8月1日,警方找到曾永興,他引領警方於凌晨4時在土瓜灣一公園內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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