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女子色诱事业单位干部勒索100万 -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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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色诱事业单位干部勒索100万 -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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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半年时间内,杨柳颖(化名)色诱一名事业单位的干部,之后以强奸为名先后勒索100余万元。近日,怀柔法院判处杨柳颖13年有期徒刑、罚金4000元,并退赔被害人刘先生经济损失100万元、孔先生6万元。 ^~^=$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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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30多岁的杨柳颖是怀柔区农民,没有固定工作。2006年8月8日,本市一事业单位的干部刘先生自称心情郁闷,在怀柔一酒吧独自喝酒。杨柳颖发现后,主动上前接近刘先生。双方攀谈一番后,自称心情同样郁闷的杨柳颖要求和刘先生一起喝酒。当晚,喝多了的两人来到一宾馆内开房休息。 kK=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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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此后半年内,以刘先生对其强奸为名,杨柳颖先后编造了“告诉刘妻”、“承包工程租用建材需要担保”、“自己住院治病”、“做服装生意”、“找你们单位领导去闹”等理由,勒索刘先生100余万元。担心自己的名誉以及未来的事业前途受牵连,刘先生多次向朋友举债,满足了杨柳颖的各种要求。 ;$3e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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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初,杨柳颖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另外一名被害人孔先生。当月28日,杨柳颖以自己母亲看病缺钱为由,从孔某手中骗走了6万元。久借不还后,孔先生发现杨某借钱给母亲看病一事有诈,随即报警。杨柳颖到案后,则顺带交待了之前的敲诈行为。 i?861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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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怀柔法院认定,杨柳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方法,勒索他人巨额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另外,她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6万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杨柳颖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故酌情从轻判处其上述刑罚。 (京华时报) 记者:王阳 刘广鹏



顶端 Posted: 2007-11-06 21:41 | [楼 主]
gillrenc
三十六著恃强凌弱
级别: 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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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女子色诱事业单位干部勒索100万

所以呢,做人都繫唔好好色阿
人财两得,吾使"咸湿"
顶端 Posted: 2007-11-06 21:52 | 1 楼
♂幾Fen鍾約會♀
ヤ衰得我咁有型ヤ
级别: 强的不是人

多谢发贴的人[621]

 Re:女子色诱事业单位干部勒索100万

又系衰咸湿~~~~~~~~
顶端 Posted: 2007-11-06 22:16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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