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性侵男被判无罪 因少女说「不」太小声?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axative
级别: 新人

多谢发贴的人[353]

 性侵男被判无罪 因少女说「不」太小声?

0
wf8{v  
VZ9 p "  
  被性侵时要大声说不,否则恐不构成性侵?2005年,台中市一名28岁的潘姓男子与当时仅16岁的少女在网络结识,进而发生性关系。但事后却被少女控告性侵。潘男对警方表示,少女只有小声说不,以为他不是真心拒绝。19日,台中高分院更二审判决潘男无罪。 gFR}WBl/  
[qc1 V%g  
  高分院在一、二审时认定潘男有罪,原打算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但到更二审,法官传唤少女的辅导老师时,发现少女接受辅导时,根本没提到与被性侵相关的言论,且法官认为,少女的样子不像被性侵。 ?fxM 1<8  
BUXE s0]Lv  
  起诉书指出,少女在事件发生后的表现不像是被性侵,且少女可能是因害羞或害怕才小声说「不」,因此判决潘男无罪。 8iIp[9~=  
UoxlEec  
  这项判决引起部分网友质疑,认为法官所谓的「被性侵的样子」到底是什么,以及往后性侵犯指称自己没听见受害人说不,就可以脱罪等。 xfRp_;l+R  
顶端 Posted: 2012-03-21 06:16 | [楼 主]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蓝调粤语 » 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