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雲提堂可離港要通知 F;
`of 2010.09.22
DRf~l9f z\fD}`^8 陳志雲在「 愛將 」 藝人王喜陪同下進庭。蔡家緯攝
SQa.xLU <NT /+>:2 叢培崑(中)獲准保釋及離境。蔡家緯攝
#r:J,D6* 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助手叢培崑,以及無綫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早前被落案檢控貪污及串謀詐騙等多項罪名,昨晨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3人毋須答辯,各獲准以10萬元保釋,但若要離境,需要在24小時前通知廉政公署。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再提訊,並會提出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
IExQ}I 陳志雲等3人在早上8時許,先後抵達東區裁判法院,近百名傳媒在法院外等候,34個傳媒席,座無虛席。面色略帶蒼白的陳志雲一身筆挺西裝,在「愛將」藝人王喜陪同下進庭,但仍難掩緊張神情,二人對記者的提問,只報以禮貌微笑。庭上提及,控方將傳召52名證人出庭作供,其中包括要陳志雲直接匯報的無綫電視高層人員、藝員及公司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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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H 傳召52名證人作供 KJcdX9x 控辯雙方多次為控方開出的保釋條件拉鋸,其中包括3名被告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及不得聯絡證人。陳志雲的代表律師指出,陳志雲現時仍需定期向上司匯報工作及經常出埠公幹,11月將要到加拿大出席華埠小姐活動。
^_)CQ%W? 叢培崑的律師亦表示,叢培崑經營的經理人公司,業務集中在內地、澳門等地,叢需要經常進出香港與圈中人聯絡。陳永孫代表律師則指,陳永孫為公司服務超過30年,生活中無可避免接觸圈內人,加上女兒仍在澳洲留學,不排除月內離港跟家人相聚。
,|xG2G6 裁判官考慮各項細節後,修訂保釋條件,各被告以原有10萬元作擔保,但期間不得干擾控方證人及討論有關案情;無限制出境,但需在事前24小時前通知廉署,並列明離境日期、目的地、行程及航班紀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