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疑慳錢 捨用「金牌大狀」 -6 v?iiZr (星島)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H?opG<R=ek (綜合報道)
,=!s;+lu{ (星島日報報道)「志雲大師」陳志犯官非,未來將面對一連串訴訟,在在需財,消息稱,估計他為了「慳錢」,放棄聘請「金牌雲大狀」清洪之念,改聘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的女婿──大律師陳永豪。據悉,陳永豪曾獲委任暫委裁判官,在法律界人緣甚好,有助陳打官司。
\yymp70w 石禮謙女婿掛帥 F-Z>WC{+ 陳志雲被廉署檢控後第二日,整日沒有公開露面,大批記者在其亞皆老街雅麗居寓所外等候,下午獲管理人員告知,陳志雲已在中午時分,由後門離開雅麗居。原來該處後山有樓梯,通往陶域道,大家才恍然大悟,半年來陳志雲「來去無蹤」確有玄機。
y%--/; 消息稱,陳志雲這次官司估計至少要打一個月,需要大筆資金周轉,加上半年來已沒有收入,所以為了省錢應付未來龐大費用,放棄聘請大律師清洪的計畫,改以大律師陳永豪「掛帥」打官司。
NO*~C',cI/ 據悉,陳永豪是資深大律師,亦是清洪辦事處的同事,與清洪淵源頗為深厚,○四年三月曾為「謝霆鋒頂包案」上訴終院,與清洪及另一大律師布思義聯手打官司。他曾被委任為暫委裁判官,去年二月底任期的最後一天,審理九二年大角嘴利得街槍戰中傷者的藥房東主鄭振輝夫婦騙取綜援 金案。
>ptI!\i} 傳召證人達52人 ~i^,Z&X: 消息又稱,今次官司控方會傳召證人多達五十二人,當中有三十七人是無線人員,包括管理層的主席方逸華、副主席梁乃鵬、集團總經理李寶安、製作總監樂易玲、秘書麥佑基、助理總監(人事及行政)謝偉光、行政秘書楊慧中、行政主任趙佩華、助理經理(負責藝人)梁幗眉、藝員主管王耀銘和監製梅小青等人。
w}}+8mk[ 將上庭作證藝員有葉翠翠、楊怡、佘詩曼、陳倩揚、楊思琦、陳敏之及黎耀祥等。至於其他公司的證人有JCshop的經理莊天賜及MaBelle珠寶公司的總裁楊美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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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黃國桐表示,被列做證人,必須上庭作證。如有需要,法庭可發出傳票,倘證人仍拒絕出庭,隨時被控藐視法庭,最高可判監六個月。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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