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涉貪12萬 被控三宗罪 ^Kg n:l 20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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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圖:陳志雲昨日下午回答記者提問後離開廉政公署
:eSsqt9]9 黃洋港攝
$rI 1|;^ 廉政公署今年三月高調拘捕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五名無線電視職員,經過半年調查後,昨日正式起訴陳志雲、其私人助手叢培崑和無線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三人共被控六項串謀詐騙及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案金額逾六十七萬元。三人昨日繼續獲准保釋,下周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本報記者 吳美慧
1[T7;i$ 三名被告為陳志雲,五十一歲,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叢培崑,二十八歲,思潮廣告製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以及陳永孫,六十三歲,無線電視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
s8)`wH? 陳志雲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串謀詐騙控罪,以及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的交替控罪,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案情透露,陳志雲涉嫌在去年七月至今年一月期間,收受思潮廣告十二萬七千元,作為他在兩項與無線電視業務有關的活動及表演中參與或表演的報酬。陳志雲與叢培崑並涉嫌在今年一至二月期間,串謀詐騙無線電視及其藝員,要有關藝員出席活動,為陳志雲出版的一本書「撐場」。兩人涉嫌隱瞞活動是在一間商業機構贊助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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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yU 涉造假約呃無線55萬 Fj(GyPFG 據報道,陳志雲於今年二月率領無線一眾藝員,出席奧海城商場舉行的活動,推介陳的《志雲情人節首選》新書慈善義賣,部分收益撥捐慈善團體生命熱線。
9v[V"m`M 叢培崑除被控與陳志雲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串謀詐騙外,他還與陳永孫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合共三項罪名。陳、叢兩人涉嫌於去年九至十二月期間串謀詐騙無線。案情透露,一間商業機構本需向無線支付五百二十萬元,兩人涉嫌製造假的服務合約,令無線向思潮廣告支付五十五萬元。涉案活動是由新濠天地贊助、移師往澳門舉行的《翡翠歌星賀台慶》。控罪所指的服務合約,包括協助多名藝人安排交通、食宿等。叢另被控一項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交替罪名。
N!Rt040.% 叢培崑的律師戴偉孝(Oliver Davies),昨日則事先聲明,提堂當日叢不會承認任何控罪「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會被檢控。我們沒犯罪,這是正常運作(We are not guilty at all, it's normal practice)。」
r*]pL< 他還透露,串謀詐騙無線電視及其藝員,要有關藝員出席活動,為陳出版的一本書「撐場」。二人涉嫌隱瞞活動是在一間商業機構贊助下安排。出席藝人包括佘詩曼、楊怡、陳敏之、楊思琦、陳倩揚等,涉及金額三十萬元。
!1fZ7a 錢寧二人上月獲撤控 _bi)d201 廉署是於今年三月十二日,執行代號「威遠」的行動,拘捕並通宵扣查陳志雲、叢培崑、陳永孫、無線節目監製錢國偉和無線藝員寧進。據報道稱,五人藉開設公司承辦無線節目製作,向藝人壓價,從中收受利益。錢國偉其後離開無線,其餘四人被無線暫停職務,陳志雲的業務總經理一職由無線總經理李寶安暫代。錢國偉和寧進最先「甩難」,上月十日獲廉署撤銷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