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霸王讲述往事:从被欺负到欺负人
9_'xq.uP (2008-11-11 更新时间:08:11)
jI@0jxF cSCO7L2E18 X}'3N'cbkU !cnun Lc` “你好,请问你要点些什么?”
Tz .! $Tu%dE(OF “你好,一碗米粉卖3元!”
:@w
;no>=* 21GjRPs\ 在广州香江野生动物园附近的一个居民点,一个衣着朴素的少年正在帮着妈妈料理着一间小小的餐饮店。1.78米的个头、相貌俊秀,再加上礼貌的用语和轻快的步伐,这位少年常常引来客人的赞许。
u2K{3+r`' B`OggdE 但是,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少年竟然曾是组织过两个“帮派”的“领袖人物”;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少年手下曾“指挥”60多个“马仔”为他服务;谁也更想不到,就是这个少年,一周可以收到“保护费”多达3500多元……
9Ue3
%?~c b)@%gS\F 他就是我们今天故事的主角——阿隆。在本报连续报道“校园勒索事件”后,阿隆主动站出来讲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让我们听听他是如何走上这条道路的,他是如何被别人欺负的,他又是如何勒索别人的。
GL&ri!, f9H;e(D9] 记者何有贵、何道岚
"m +Eu|{ /b,+YyWi% >XP]NY}Po[
i' J.c4 kRNr`yfN X5U.8qI3
L>$yslH;b #(3w6l2 g#~ jF
+]H9:ARI jPYed@[+ zR
h1 2005年的9月1日,我成为广州市三元里中学的初一学生。就在我快走进校门时,两三个男青年在校旁的士多向我打招呼,我没有过去,还快步往教室赶。等到课间操结束后,五六个初二、初三的学生向我走过来,要我中午放学后等他们一起走。
fV*x2g7w 9,Zg'4",d 中午放学后,我背起书包急急走出校门,一心只想回家吃妈妈煮好的饭菜。走出校门不远便看见早上招呼我的青年人,这次有8个人,围坐在士多前,都穿着便服,显然是校外的人。他们见我出来,便一下子围上来,二话不说将我拖到一条小巷子中。还没弄清楚发生什么事情,8个人就发疯似地抡起拳头将我打倒在地,接着是一阵脚踢,打我的人越来越多,从开始的8人增加到最后的20多人。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双手护着自己的头。
|Q:$G!/ qgrRH' 他们为什么打我?我不认识他们,怎么就得罪了他们呢?他们打我的地方离校门不到100米,那是一条小巷子里一个阴暗的屋檐底。那时我只有13岁,被打了也不敢跟学校老师说,怕他们知道后会打得更凶。我不想被父母知道。于是,大热天里,我天天穿着长袖衫,因为手臂和腿脚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x|*v(,7b]! $K^"a 一个月后,我遇到住在我家楼上的一个同学,他是我们学校初二的,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了自己被盯上的原因:原来是一个同样跟我毕业于百事佳小学的初二男生(绰号阿DOG)发起的,理由是读小学时我们有过一次口角。
Z@&_ T3M pI7\]e 第一次选择:
e8gJ }8Fj @
& #df 投靠“老大”保护自己
aWek<Y~+ 9Q-/Yh “这不是办法!”得知详情后,我知道必须做点事保护自己。我开始刻意跟外面的混混接近,陪他们一起玩,晚上喝酒、吃饭、打牌,不到一个月便跟他们成为了“兄弟”,并认了一个“老大”。
3 D,PbAd N( E\ 一天,我提起自己曾经被欺负的事情,他们听说后立时表示 “要替兄弟出一口气”。下午放学后,刚走出校门的阿DOG被我们一行20多人拉到我当时被打的巷子里。阿DOG的4个同伙刚好在那儿,于是,他们5人被我们狠狠地揍了一顿。以前我受的是拳脚之痛,而我的兄弟们有一半拿的是铁制的水管。十几分钟后,阿DOG他们已遍体鳞伤。
&H,
5f# qa#Fa)g* “这是替我朋友还的。”复仇后,我们一起上了桌球室,“老大”问我:“爽不爽?”,“爽!”上学一个月来,我第一次感到快乐,尽管我那时很害怕会被报复。
t
),~w,7(J .Tt \U 第二次选择:
k\|G%0Jw #T
Cz$_=t 自己做“老大”保护别人
6~?7CK /S1EQ
%_ 直到有一天,我想自己组织一个帮派。一直以来,我发现有些初一新生也有类似我的经历。刚进入学校,人生地不熟的时候就因为种种原因被瞄上,长期处在拳脚相加的生活中,而且小孩子们不敢跟家长和老师沟通。我觉得可以拉拢他们,号召他们凭借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
(:2:_FL VaQ>g*(I 招兵买马只有一招,而且屡试不爽。学校里的混混们看谁不顺眼了,就会在课间聚集在学校小卖部,部署好下手的时间地点。我收的第一个“马仔”是初一(3)班的阿龙。那天在收到信息后,我在他们到达士多前便喝着汽水候在那儿。就在4个人开始围打阿龙时,我找个空隙挺身而出,装作路见不平的正义姿态,帮忙挡了几下。当然,那些小混混不敢怎么伤我。他们一哄而散后,我向惊魂未定的阿龙发出邀请,他心怀感激,当即应承做我的“马仔”。之后便如法炮制,随着我的人马日渐众多,拉人入伙的效率也成倍提高。
'#xxjhF^ Rct|"k_"Ys 以我和校外青年牵头的“斧头帮”不到一个月便聚集了40多人。我这个“老大”要做事情,就是获知“马仔”跟人有矛盾时,拉兄弟们去打架摆平。当时,这就是我心目中的事业,我几乎不去学校,去了也是在盘算着“江湖”中的事情。
+o(t5O[G 4][m!dsU 帮里的老二是阿龙,老三是阿紫,我们经常一起出去玩。渐渐入不敷出,阿龙提议向受我们保护的“马仔”们收会费。会费一周交一次,记得第一次收了300多元。此后,阿龙负责每周收钱,阿紫负责打架前通知大伙,我便是“斧头帮”的决策者,我们一天待在桌球室十几小时,那成了我们的指挥部。有一天,校外的兄弟抢了几部手机,卖了4000多元,于是拉我们3个“高层”去玩,一去就十多天,“马仔”们陆续被仇家报复,却联系不上我们,因此被打得很惨,他们觉得被我们欺骗了,“斧头帮”也就解散了。
<ro0}%-z>M aq~hl7MTj 第三次选择:
{%.
_cR2 <`5>;Xn= 重组帮派一心收保护费
xksQMS2# n[n0iz1- 恢复“独立”后,我们三人还是经常跟外面的那群哥们混,很快就不够钱用。我希望“东山再起”,和阿龙、阿紫一拍即合,再次集合人马,不到两星期便召集了近60人。除了我们三人,再外加12个干部,其中6人负责收钱,6人负责召集人打架。会费改名为保护费,每人每周交纳的费用从最初的25元升至后来的60元,阿龙最多的一次能收到3500元,他负责向6个主管“干部”催缴款项,“反正把钱收到就行,不管你们用怎样的方式”。 做了一阵子老大,我们开始感觉“打架没意思”,就想着收钱。
2<>n8 K _1hc^j 我的新帮派改名为“飞龙帮”。为壮声势,我们打架时都穿着统一的制服——黑底画白龙的短袖衬衫。记忆中在初一的下学期,制服就发挥了功用。
YQ X+lE *c7kB}/ 那天我经过百事佳小学门前的士多。当时坐着3个喝酒的男青年,其中一人伸脚绊了我一下。我转身问:“你想干吗?”“想打你!”我说:“好!你们等着别走。”十分钟之后,“飞龙帮”的50人与对方的40人就在马路旁干了起来,挤得来往的行人都要绕道路的对面。我们个个手持85厘米长的铁水管,一下子就将他们打得惨不忍睹。大约一分钟后,4架警车呼啸而至,我们立刻一哄而散。脱掉黑底白龙的制服,包起水管,装进塑料袋,穿回备好的便装后才敢放慢脚步的走进路人中。
UBqA[9 hLG UkG?6G 除了阿龙,阿紫和12个“干部”,下面的“马仔”根本不知道老大是谁,想起可笑,有不少人还曾经在学校里挑衅过我呢!其实,不是我故作神秘,而是混混们的共有心态——我们都最怕警察,怕小的被抓住后会供出我这个“老大”。
m9Gyjr'L ?XL [[vyr 最后的选择:
Ya*lq!
u lxj_(Uo 跟父母在一起最幸福
<<@\K,= {,.1KtrSN 当时除了公安局,我哪里都不怕去。前阵子在街上见到我以前的“哥儿们”,他们现在打架已经不用铁管,改用刀了。我劝他们改过,他们还以为我在开玩笑,其实,我真不想看到过去的哥们再过这样的日子。
,)'!E^n ^M6v;8EU 在“疯狂”了一年半后,我被父母“骗”进了广州市工读学校。在工读学校的一年可以说是我人生转折的一年,这里让我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从新穗毕业以后,我回到父母身边,每天从早到晚就是一家人经营自己的小面店。回想从前,我可是经常睡网吧的包厢,一个多月不回家,根本不理会家人的劝说。现在,我觉得跟父母在一起是最幸福的事情。
P482D) iN+Dmq5 Tk$rwTCl !I]fNTv< X'.}#R1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