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涉貪案 控方撤銷3罪 @rr\Jf""z 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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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VVvZ@X; ■陳志雲就涉嫌貪污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後由王喜陪同離開。
Qr~yHFc1y 香港文匯報訊 無線電視總經理陳志雲及其愛將叢培崑,被控串謀詐騙無線電視5名花旦出騷,案件尚未正式開審,控方昨主動撤銷陳志雲和叢培崑涉及安排無線藝員出席澳門威尼斯人渡假村酒店的JC Shop Premium開幕禮,收受1萬5千多元賄款的3項罪名,餘下5罪則延至本月23日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控辯雙方同意以中文聆訊,陳、叢和無線電視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等3人繼續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
`,FhCT5 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李鏡鏞昨表示,控方重新覆核案中所有證供後,決定現階段撤銷針對陳志雲和叢培崑共同面對的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另2項各自針對2人的交替性收受利益及提供利益罪名,被撤銷的3罪均牽涉安排無線電視藝員,亮相去年7月11日在威尼斯人渡假村酒店JC Shop Premium開幕禮的活動,至於餘下的5罪則維持不變,控方要求將案延至本月23日轉介區院處理。
Q*/jQC 控方呈新版控罪書 加2詳情 &3P
"l.j 控方昨向法庭呈上的新版本控罪書,針對陳志雲和叢培崑串謀詐騙無線電視5花旦的控罪,則加入2項詳情,包括指陳、叢2人剝削無線電視或5名花旦出席新書活動所應得的報酬,及隱瞞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與奧海城二期於去年12月24日所簽立的合約,即奧海城於今年2月5日至7日提供場地供新書活動,而思潮出版社須履行多項與該活動有關工作,包括邀請該5名花旦出席活動。
U^OR\=G^ 無線5花旦不知活動有贊助 \Zn~y--Z 據悉,案中無線電視5花旦佘詩曼、楊怡、楊思琦、陳敏芝和陳倩揚向廉署提供的供詞內容,均透露她們於今年2月7日到奧海城二期出席新書《志雲首選食府》的推介活動,是以無線電視藝員身份出席無線電視所辦的活動,她們並不知道瑪貝爾(MaBelle)贊助該活動30萬元。控方原有的52名證人減去涉及JC Shop Premium開幕禮的有關證人,再加上14名廉署調查人員列為證人後,控方證人現增至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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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51歲的陳志雲,昨聞悉獲控方撤銷其中2項控罪時即面露笑容,但拒絕回應記者的一切提問;至於其愛將叢培崑對於獲撤罪,則回應:「現不便作出任何回應,等案件完結後再說。」
@EH@_EwYV 陳志雲現面對3罪,包括與叢培崑於去年12月7日至本年1月18日,收受思潮11萬2千元,以作為陳志雲參與和演出無線於去年12月31日製作和廣播的「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內一個名為「志雲飯局」附屬節目之報酬。另一項收受利益是上述控罪的交替性控罪。另陳志雲亦和叢培崑共同被控串謀詐騙無線電視5花旦出席新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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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而叢培崑及63歲的陳永孫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於去年9月1日至12月3日,串謀訛騙無線,指示新濠博亞(新濠天地)將支付無線的520萬元款項,轉支付予思潮,以及虛假地訂立看來由無線與思潮於2009年10月19日簽訂的服務合約,藉此挪用5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