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霸王讲述往事:从被欺负到欺负人
$Sls9H+. (2008-11-11 更新时间:08:11)
i(O+XQ}Fyx b%wm-p dQljG.PiK n F1}? “你好,请问你要点些什么?”
%^KNY ;E ?Z(xu~^/ “你好,一碗米粉卖3元!”
o$q})! 7ILb&JQ!%{ 在广州香江野生动物园附近的一个居民点,一个衣着朴素的少年正在帮着妈妈料理着一间小小的餐饮店。1.78米的个头、相貌俊秀,再加上礼貌的用语和轻快的步伐,这位少年常常引来客人的赞许。
5do49H_ $Cnv]1% 但是,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少年竟然曾是组织过两个“帮派”的“领袖人物”;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少年手下曾“指挥”60多个“马仔”为他服务;谁也更想不到,就是这个少年,一周可以收到“保护费”多达3500多元……
Fswr @du %n B}Hq ; 他就是我们今天故事的主角——阿隆。在本报连续报道“校园勒索事件”后,阿隆主动站出来讲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让我们听听他是如何走上这条道路的,他是如何被别人欺负的,他又是如何勒索别人的。
hEhvA6f, <rI8O;\H 记者何有贵、何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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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fhy< Xn6'*u>+;[ 4{6XZ_J1 2005年的9月1日,我成为广州市三元里中学的初一学生。就在我快走进校门时,两三个男青年在校旁的士多向我打招呼,我没有过去,还快步往教室赶。等到课间操结束后,五六个初二、初三的学生向我走过来,要我中午放学后等他们一起走。
B`w@Xk'D pq +~| 中午放学后,我背起书包急急走出校门,一心只想回家吃妈妈煮好的饭菜。走出校门不远便看见早上招呼我的青年人,这次有8个人,围坐在士多前,都穿着便服,显然是校外的人。他们见我出来,便一下子围上来,二话不说将我拖到一条小巷子中。还没弄清楚发生什么事情,8个人就发疯似地抡起拳头将我打倒在地,接着是一阵脚踢,打我的人越来越多,从开始的8人增加到最后的20多人。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双手护着自己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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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HK t 他们为什么打我?我不认识他们,怎么就得罪了他们呢?他们打我的地方离校门不到100米,那是一条小巷子里一个阴暗的屋檐底。那时我只有13岁,被打了也不敢跟学校老师说,怕他们知道后会打得更凶。我不想被父母知道。于是,大热天里,我天天穿着长袖衫,因为手臂和腿脚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IeT1Jwe HDHC9E6 一个月后,我遇到住在我家楼上的一个同学,他是我们学校初二的,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了自己被盯上的原因:原来是一个同样跟我毕业于百事佳小学的初二男生(绰号阿DOG)发起的,理由是读小学时我们有过一次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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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第一次选择:
VMl)_M:' AQgagE^ 投靠“老大”保护自己
z8JdA%YBM } m&La4E “这不是办法!”得知详情后,我知道必须做点事保护自己。我开始刻意跟外面的混混接近,陪他们一起玩,晚上喝酒、吃饭、打牌,不到一个月便跟他们成为了“兄弟”,并认了一个“老大”。
~y" ^t@!E U2CCjAgRs 一天,我提起自己曾经被欺负的事情,他们听说后立时表示 “要替兄弟出一口气”。下午放学后,刚走出校门的阿DOG被我们一行20多人拉到我当时被打的巷子里。阿DOG的4个同伙刚好在那儿,于是,他们5人被我们狠狠地揍了一顿。以前我受的是拳脚之痛,而我的兄弟们有一半拿的是铁制的水管。十几分钟后,阿DOG他们已遍体鳞伤。
yL#2|t( kWZ/O “这是替我朋友还的。”复仇后,我们一起上了桌球室,“老大”问我:“爽不爽?”,“爽!”上学一个月来,我第一次感到快乐,尽管我那时很害怕会被报复。
pxV@ fH+` Z(c2F] 第二次选择:
WUK{st.z aTFT'(O, 自己做“老大”保护别人
4l?"zv1 /SKgN{tWe 直到有一天,我想自己组织一个帮派。一直以来,我发现有些初一新生也有类似我的经历。刚进入学校,人生地不熟的时候就因为种种原因被瞄上,长期处在拳脚相加的生活中,而且小孩子们不敢跟家长和老师沟通。我觉得可以拉拢他们,号召他们凭借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
mvXIh"; ' Ivr =- 招兵买马只有一招,而且屡试不爽。学校里的混混们看谁不顺眼了,就会在课间聚集在学校小卖部,部署好下手的时间地点。我收的第一个“马仔”是初一(3)班的阿龙。那天在收到信息后,我在他们到达士多前便喝着汽水候在那儿。就在4个人开始围打阿龙时,我找个空隙挺身而出,装作路见不平的正义姿态,帮忙挡了几下。当然,那些小混混不敢怎么伤我。他们一哄而散后,我向惊魂未定的阿龙发出邀请,他心怀感激,当即应承做我的“马仔”。之后便如法炮制,随着我的人马日渐众多,拉人入伙的效率也成倍提高。
^GC 8^f s)5W:`MH? 以我和校外青年牵头的“斧头帮”不到一个月便聚集了40多人。我这个“老大”要做事情,就是获知“马仔”跟人有矛盾时,拉兄弟们去打架摆平。当时,这就是我心目中的事业,我几乎不去学校,去了也是在盘算着“江湖”中的事情。
wvz_)bN~A cr>"LAi 帮里的老二是阿龙,老三是阿紫,我们经常一起出去玩。渐渐入不敷出,阿龙提议向受我们保护的“马仔”们收会费。会费一周交一次,记得第一次收了300多元。此后,阿龙负责每周收钱,阿紫负责打架前通知大伙,我便是“斧头帮”的决策者,我们一天待在桌球室十几小时,那成了我们的指挥部。有一天,校外的兄弟抢了几部手机,卖了4000多元,于是拉我们3个“高层”去玩,一去就十多天,“马仔”们陆续被仇家报复,却联系不上我们,因此被打得很惨,他们觉得被我们欺骗了,“斧头帮”也就解散了。
;%mYsQ JW9U&Bj{ 第三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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