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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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8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首先介绍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nM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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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广告审查职责的同时,通过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布广告行为进行信用等级认定,并根据信用等级开展针对性监督管理工作。 G{4~{{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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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江瑛指出,信用等级的认定分三级: *u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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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守信:是指企业本年度内发布广告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没有违反国家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 *F 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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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失信:是指企业本年度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有违反国家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但尚不足认定为严重失信的。 Muh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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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严重失信:是指企业本年度内发布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达5次以上,广告中含有以下内容: P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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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意更改经批准的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适应范围以及保健功能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 xt{f+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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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含有不科学地表述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消费者等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 ^:c:~F6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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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违反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含有其他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的。 Dg:2*m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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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在随后一年内发布的广告无违法违规者,其信用等级可调升到守信等级。 Hcts^zm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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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在随后两年内发布的广告无违法违规的,其信用等级可以调升到守信等级。 mAI<